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部《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积极推进和系统规范我市汽车制造业、电池工业和水处理等3个行业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工作,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3月12日在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举办了全市汽车制造业、电池工业和水处理等3个行业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专题培训班。各级环保部门排污许可证管理人员、对应行业企业管理人员以及环保咨询服务企业人员共超300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解读了国家排污许可制相关政策及《佛山市汽车制造、电池工业和水处理等3个行业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方案》,系统阐述了国家排污许可制改革背景、设计思路和主要内容,明确了企业需要履行“持证排污、依证管理、自证守法、信息公开”的环保主体责任,强调了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将是“十三五”及未来企业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并分班、分行业对3个行业国家排污许可证的申领流程、管理权限、许可要点、填报流程、技术要求、注意事项、时限节点等进行了详细解析。
培训班还安排了上机实操环节,企业管理人员根据自备资料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系统进行现场填报,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老师现场提供技术指导和跟踪答疑。
行业核发范围
汽车制造业:汽车整车制造,发动机生产,改装汽车制造、低速载货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有电镀工艺或者有喷漆工艺的零部件和配件生产。其中,汽车整车制造,发动机生产,有电镀工艺或者有喷漆工艺且年使用油性漆(含稀释剂)量10吨及以上的零部件和配件生产,实施重点管理;其他的排污单位实施简化管理。
电池工业:生产铅蓄电池(即铅酸蓄电池)、镉镍电池、氢镍电池、锌锰电池、锌空气电池、锌银电池、锂电池(即锂原电池,包括锂锰电池、锂亚硫酰氯电池)、锂离子电池、太阳电池(即太阳能电池,包括晶硅太阳电池、薄膜太阳电池)等排污单位。其中,铅蓄电池(即铅酸蓄电池)制造的排污单位,实施重点管理;其他电池制造排污单位实施简化管理。
水处理行业: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其中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日处理10万吨及以上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接纳工业废水的日处理2万吨及以上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实施重点管理;其他的水处理排污单位实施简化管理。
办理时间节点
2019年3月31日前,按规定开展申请前信息公开(实施简化管理的可不进行申请前信息公开),完成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报工作,并申请排污许可证;
2019年5月31日前,汽车制造业、电池工业和水处理等3个行业均需持证排污。
申领流程
企业自行在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平台注册(http://permit.mee.gov.cn)→根据网站提示完成网上申报→重点管理类别需在网站进行申请前信息公开(不少于5个工作日)→ 填报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需提交到“市”)→系统提交后5日内准备好相关纸质材料,到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入件→部门审核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