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8月1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北京市2019年上半年固定源环境行政处罚逾8千万元 发布上半年十起典型案例”。
2019年上半年,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一纲三线四重”综合执法行动。其中,对餐饮、印刷、木质家具制造和机械制造等产生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重点行业,采取“执法+监测”专项执法模式,重点检查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安装、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同时,提高环境监察过程中的监测比例,检查摸清实际排放情况。上半年检查餐饮企业14139家,监测1187家,处罚707起;检查印刷企业270家,监测140家,处罚30起;检查木质家具制造企业106家,监测26家,处罚5起;检查机械制造企业92家,监测41家,处罚8起。“执法+监测”的执法模式,有效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促进了重点行业企业守法自律,降低了环境危害风险。
此次一并发布了2019年上半年十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其中案例之一为: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服务活动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具体为:2019年1月,朝阳区生态环境局对北京市蓝星汽车修理站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未及时将喷烤漆房污染治理设施活性炭吸附剂补足,未按规定正常使用废气处理设施。朝阳区生态环境局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对该单位处以二千元罚款。